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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紧盯关键节点 净化节日风气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26 15:17    点击:

        2018年春节前夕,为贯彻市纪委《关于重申和严明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东纪发【2018】2号),东宁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检监察组,紧盯关键节点,要求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管理单位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

        一是多种途径提醒,严明纪律规定。通过市纪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媒体,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反映“四风”问题线索,最大限度压缩“四风”存在空间。同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的部门负责人采取廉政谈话、廉政提示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学习宣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严防“四风”问题发生。

        二是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学习教育活动,加大工作力度,勇于担当,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真正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把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严肃查处问责。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一律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进一步传导压力,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