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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纪委对标巡视整改做到“三个到位”

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来源:清风雪城    发布时间:2018-04-19 16:14    点击:

       年初以来,东宁市委巡察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整改有利契机,自觉主动对标对表,做到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不断推动政治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促进了巡察工作质效提升。

        一是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到位。东宁市委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有效手段,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市委通过理论中心组和常委会议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关于市县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了做好市县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按照工作要求,设立了市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选优配齐了巡察干部,在办公设备、办公用房等方面予以大力倾斜,优先保障。为充实巡察干部队伍、优化专业结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部印发了《关于组建市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选拔118名优秀干部纳入巡察干部人才库,做到了巡察人才“专兼结合”,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是巡察工作机制完善到位。结合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情况,东宁市委巡察办把整章建制作为问题整改和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有效抓手。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关于规范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的意见》、《东宁市委巡察干部“十条禁令”》、《中共东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东宁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关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借调、挂职干部管理的规定》等近20项工作制度和规范,确保了巡察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三是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到位。东宁市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对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有关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要求,按时限、按要求做好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相关工作。整改工作中,东宁市委对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中涉及的问题,不包庇、不护短、不放纵,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所有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维护了中央巡视权威性和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市委巡察办对市委两轮巡察发现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台账逐一进行对账销号管理,对办理情况全程督办,确保了每个问题线索按时限办理整改完毕,促使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