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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件承诺保密 时时提示安全

――东宁市纪委监委探索实行“两书”确保办案安全保密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5-21 10:24    点击: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和省纪委八项纪律,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东宁市纪委监委探索实行了“一案一承诺”、“一案一提示”制度,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查办之前必须签订《审查调查保密承诺书》《审查调查安全提示书》,同时进行案前安全提示和保密教育,在思想、制度和设施上强化办案安全,促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守办案纪律,保守案件秘密,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