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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东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1-04 10: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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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现对查处的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东宁镇民主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永君违反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问题。2009年4月,王永君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与时任村书记决定,将40余亩荒地承包给村民迟某某,2010年,又将该林地另行承包给高某某,导致迟某某将村委会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民主村委会赔偿迟某某56,150元。2019年,王永君在申报大豆种植面积时,多报2.4亩,多领取大豆补贴款612元,用于生活花销。2020年6月,鉴于其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1起典型案例反映个别党员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市纪委监委将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继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中国共产党东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 宁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