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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纪委“八条禁令”严防“节日病”

来源:东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29 08:56    点击: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针对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东宁市纪委提出了“八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利用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
    为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市纪委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八个严禁”的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各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作风建设,通过加强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禁令要求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干部。要求各纪委(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抓好国庆、中秋正风肃纪工作。节日期间市纪委也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置纪律要求于不顾,顶风违纪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