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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绥阳镇教育学习讲“四常”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11 10:30    点击:

        东宁市绥阳镇多举措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以常学、常讲、常访、常谈为目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提高廉政意识做到“常学”。绥阳镇党委充分利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会议提高全体干部廉政意识。每次召开会议第一项内容就是学习,采取一次或分次学习的方法,对内容少的一次学完,对内容多的分章节学习。学习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东宁市委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等,到目前为止集中学习12次。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的意识。

        二是教育引导干部做到“常讲”。结合“两学一做”和机关作风整顿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正反警示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镇党委采取召开会议集中讲和班子成员办党课分散讲的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全年组织党风廉政集中学习教育2次,其中邀请市纪委领导讲党课一次;党政班子成员到所包村分散讲22次;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站办所长及家属53人到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一次。

        三是化解矛盾问题做到“常访”。绥阳镇党政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到村、社区采取召开会议、走访了解等形式听取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等对“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化解可能引发的矛盾。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化解,把小问题解决在基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向镇党委汇报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全年共化解农村土地、房屋、赡养、失地保险、邻里纠纷等36件次。

        四是整顿转化思想做到“常谈”。绥阳镇政府用刚性制度约束处理问题干部的同时,通过谈话方式与党员干部沟通交流,告知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方向,帮助解决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存在问题。利用党风廉政建设纪实化管理工作提示书和整改通知书,对镇各站办所和村党支部工作进行提示。截至目前,党政班子成员通过工作检查,对所分管的站办所和村党支部进行提示147次;镇纪委通过工作检查方式,对22个村发出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方向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利、工作严重失职的3名村支部书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