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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检察院建立双向谈心谈话制度为干警思想把脉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9 13:22    点击:

        今年以来,东宁市检察院在实行“干警任前廉政谈话234”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扩大谈话的内容、形式和范围,规定于每年定期对干警实行双向谈心谈话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谈话互动性,增强谈话效果,切实深化和拓展院党组与干警的联系沟通的渠道和途径,营造开放、民主的工作氛围。
        1、对象双向约定。该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平时了解的情况,提出约谈对象,并事先进行联系和约定;改变以往组织找干部谈话多,干部找组织汇报交流少的现象,无论是部门负责人还是一般干警需要向领导反映情况或交流思想的,可事先通过纪检部门与领导联系和预约。
        2、感情双向交流。该院坚持以爱护、激励干部和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为目标,约谈领导视谈话对象为亲友,带着感情、带着温和、带着谦逊、带着坦诚去交流,与对方产生心灵的碰撞,感情的交融,进一步拉近距离,提起话题,让党员干部把心打开,敢于暴露真实想法,说掏心窝子的话,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了解干部的真实想法和愿望,真心听取干警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干部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舒缓心理压力。
        3、建议双向提出。该院在谈话内容上,改变以往领导谈话只谈别人、不谈自己的现象,谈话人在听取谈话对象思想工作情况汇报、与谈话对象交流思想和工作、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的同时,重点听取干警需要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对约谈领导本人和院党组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班子内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问题双向落实。该院对约谈对象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由政工部门及时进行归纳整理,认真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和完善,对约谈对象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地做好协调和落实;对约谈领导提出的问题、建议和要求,约谈对象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在一定期限内向约谈领导汇报。
        通过开展双向谈话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一是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友谊。进一步密切了上下级和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二是振奋了精神,放下了包袱。帮助领导干部既看到已经取得的成绩,也看到存在的不足,提醒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使领导干部工作起来精神更加振奋,方向更加坚定,目标更加明确。三是教育了干警,提高了认识。组织上对干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增强了对干警进行教育帮助的针对性,以谈促进工作更加有效地贯彻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