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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纪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规定》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4 14:03    点击:

        近期,东宁市纪委根据牡丹江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规定》要求,切实提升会议质量和效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整顿机关风纪,结合东宁实际,就整治会风、严肃会纪,做出10条规定。对违反会风会纪人员的问责力度,对违反会风会纪人员,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相应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将处理结果纳入对被处理人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和全市目标管理考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