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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整合力量

——东宁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8 14:31    点击: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整合工作力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以及《东宁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东宁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

        一是稳妥谋划,制定实施方案。紧密联系东宁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东宁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确定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明确保障管理的要求和制度。
       
        二是扎实推进,理顺工作关系。
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设立了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范围覆盖全市72个市管机关、事业单位。明确了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市纪委监委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是把握政策,明确职责权限。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7项工作职责和9项监督权限。

        四是强化培训,启动派驻监督。对10名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分层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建立工作联系,全面启动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